招标文件不会现定某一品牌,但是会明确电脑的基本配置,这是招标、合同以及验收的依据。
原则上要求 合同内容要等于或者优于投标文件,投标文件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。
所以,在投标时的投标文件和现场提交的承诺,都是签订合同依据。如果,签订合同与投标文件不符,或者实际货物与投标文件以及合同不符,必须要做出解释和说明,进过双方甚至多方认可以后方可实施。
否则,以次充好,偷梁换柱,都是违规和违法的。
1、招标需求为组装机(兼容机),用品牌电脑应标是没有问题的,而且属于正偏离。
2、应标计算机配置应该相当或高于招标配置,否则即使验收通过,也无法通过审计检查,给双方留下被处罚的隐患。
3、你提供的情况来看,老板供货的品牌机配置达不到招标要求,价格也与项目预算有过大的差距,属于违规,如果你是为所谓老板打工的,倒是不必担心,提醒老板注意后,如他仍然坚持可以签字。最终负责人是你的老板和对方单位负责采购验收的工作人员。
电子产品水深呀 利润可大可小 你不好定义
你签了字 领导也要签字的 要倒霉是一起
呵呵 这也算违规了?
他都没标明一定要你买什么、、
WhatsApp网页版请注明:WhatsApp网页版 » 政府采购决定采购4台电脑,都是组装机,老板供货用品牌机充数,